一份缺失签名引发的房屋产权纷争,律师力挽狂澜终正名 案件缘起:房屋产权归属起争端韩某与邓某围绕成都一套房屋的产权归属对簿公堂。韩某称,包括其本人、儿子韩小某、妻子罗某(已故)以及邓某、李某五人共同出资购买了该房屋,还签订了《分配协议》约定五人平均分配产权,所以要求确认父子对房屋享有50%的份额。然而,这套房屋现登记在邓某名下,共有情况显示为“单独所有”。 一审波折:关键证据未获采信一审时,韩某仅能拿出一份缺少罗某、李某、韩小某签名,且邓某辩称不认可效力的《分配协议》照片。法院基于此,未采信该证据,判决驳回韩某父子的全部诉讼请求。这一结果让韩某父子颇为不服,决定提起上诉,并委托了杜小强律师作为诉讼代理人。 二审博弈:律师严谨论证抗辩 坚守证据核心原则二审中,面对韩某父子提交的新转账记录等证据,杜小强律师紧扣证据关联性与证明目的,指出这些证据无法与购房事实有效对应。在律师的有力阐述下,二审法院未采信这些证据。 精准辨析法律关系杜小强律师明确强调不动产权属登记具有公示公信效力,是物权归属的核心证明。在没有充分、确凿证据能推翻该登记时,应以登记内容为准。这一核心观点得到二审法院完全采纳。 驳斥程序性质疑对于韩某父子提出的购房合同签约时间等程序问题,杜律师阐释了合同签订时间与合同权利归属之间的法律逻辑,厘清了争议本质。最终,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采纳了杜律师的代理意见,认定韩某父子提交的证据不足以证明其产权主张,也无法推翻房屋登记在邓某名下的事实,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邓某的房屋产权得以最终确认。 案件警示:产权明晰需规范约定本案是典型的因家庭内部财产约定不明引发的产权纠纷。它深刻警示我们,不动产物权以登记为准,家庭内部的口头或非规范性书面约定,在对抗法定登记时效力极为有限。杜小强律师在本案代理中作用关键。他不仅承接一审不利局面并尝试扭转,更在二审中凭借专业法律素养,引导法庭聚焦“证据是否足以推翻法定权属登记”这一根本问题,精准驳回对方不合理诉求,维护了物权登记稳定性和法律严肃性,确保当事人合法财产权益稳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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