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禹铭律师:专业辩护,守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在法律的舞台上,有这样一位律师,他凭借深厚的法学素养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为众多当事人排忧解难,他就是湖北新天律师事务所的苏禹铭律师。苏禹铭律师拥有武汉大学本科学历,执业27年,执业证号为1420**********680,服务于湖北荆门地区。他不仅是湖北新天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还是湖北省法学会社会法学理事、荆门市人民检察院听证员。自执业以来,苏禹铭律师专注于复杂民商事争议解决与重大刑事辩护领域,以其精湛的专业知识和高度负责的职业精神,赢得了业界和客户的广泛认可。 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精准研判挽回损失在一某劳务公司与某建筑公司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案中,苏禹铭律师展现出了卓越的专业能力。一某劳务公司从某建筑公司分包了9号楼、10号楼的劳务工程,双方签订了分包合同,按实际施工面积计工程款,并约定按工程进度付款。施工过程中,某建筑公司将11号楼的地下室部分劳务工程作为增加工程量交给一某劳务公司施工。工程未完工时一某劳务公司退场,结算时因11号楼的工程价款发生争议,一某劳务公司向法院起诉,并要求依据定额对工程价款进行鉴定。苏禹铭律师接受某建筑公司委托后,对所有证据进行了深入研判。他发现,在支付工程进度款时11号楼的工程计价单价与9号楼、10号楼的单价一致,且在一某劳务公司退场时双方对工程量进行了核算并签字确认。基于此,苏禹铭律师提出,在双方对工程的单价和工程量均签字确认的情况下,应从其约定,不应按定额计算,也无需启动鉴定程序。最终,法庭采信了苏律师的观点,成功为建筑公司挽回了损失。 多元领域成功辩护,彰显专业实力除了上述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案件,苏禹铭律师在刑事辩护和其他民商事领域也有着出色的表现。在黎某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多项罪名的案件中,苏禹铭律师介入后仔细审查全案证据材料,多次与检察官沟通,最终将涉黑犯罪的组织者变更为一般参与者,抢劫罪和妨害公务罪没有认定,量刑八年有期徒刑,当事人及家属对结果非常满意。在刘某(未成年人)涉嫌强奸(幼女)案中,苏禹铭律师仔细审查全案卷宗包括审讯视频,多次会见嫌疑人,发现重要证据即鉴定结论足以证明两人的生殖器没有接触,认为刘某不构成强奸罪,至少应当认定为强奸未遂。经过与法官和检察官多次沟通,最终以强奸未遂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当事人对结果十分满意。在向某诉阮某加油站租赁合同纠纷案中,苏禹铭律师深入了解案件基本情况,审核所有证据材料,认为二人签订的名为经营管理协议实为租赁合同因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无效,建议阮某提起反诉确认合同无效,返还已付租金及赔偿损失。经过三次开庭辩论,在法官的建议下,原告向某撤诉,反诉原告阮某撤诉,当事人对案件结果非常满意。苏禹铭律师凭借其深厚的法学知识、敏锐的案件洞察力和高度负责的职业精神,在复杂的法律案件中为当事人提供了专业、高效的法律服务。无论是刑事辩护还是民商事争议解决,他都能精准把握案件关键,制定合理的诉讼策略,为当事人争取最大的合法权益。相信在未来的法律道路上,苏禹铭律师将继续以专业的态度和精湛的技艺,为更多的当事人排忧解难,守护法律的公平与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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