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一般情况下,单纯同居一年后分手,不存在法律规定的必须赔偿女方的情形。2. 同居关系不同于婚姻关系,不受法律强制约束。但如果在同居期间有财产混同或一方因同居产生较大经济损失等特殊情况:若双方对同居期间财产有约定,按约定处理。比如约定财产共同共有,分手后可按约定分割。若因同居期间共同经营产生债务等,需共同承担。若一方为同居付出较多,如照顾另一方生病等付出较大精力和费用,可适当补偿,但这并非赔偿,只是出于公平原则的适当给付。3. 总之,同居一年分手是否赔偿女方要视具体情况而定,关键看是否存在符合法律或公平原则需要给予一定经济补偿的情形。
以上是律师的法律建议,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