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双方各抚养一个孩子,一般情况下互不支付抚养费。但存在特殊情形:1. 若一方抚养的孩子因重大疾病、残疾等特殊情况,导致抚养成本大幅增加,其可要求另一方适当分担抚养费。2. 若一方的经济状况发生重大变化,如失业、丧失劳动能力等,无力独自承担抚养孩子的费用,也可与对方协商要求支付抚养费。3. 若当初约定互不支付抚养费,但之后孩子实际生活所需明显超出原定水平,抚养孩子一方难以承受,可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支付适当抚养费。总之,虽一般各自抚养一个孩子互不付抚养费,但基于公平合理原则及实际情况变化,可就抚养费问题协商或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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