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假并非必须产前15天休。1. 法律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这表明产前15天休假是可选项,而非强制要求。2. 女职工可以根据自身身体状况、工作安排等实际情况灵活决定何时开始休产前假。比如,若身体状况良好且工作允许,可晚些开始休产前假;若身体不适或工作强度大,也可提前开始休。3. 但需注意,产假天数是固定的98天,要确保在规定的产假期限内休完,以保障自身生育权益。总之,产前15天休产假不是硬性规定,女职工有自主安排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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