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律的舞台上,有这样一位律师,凭借着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为众多当事人排忧解难,他就是黄启镜律师。黄启镜,男,汉族,中共党员,贵州省兴义市人,拥有中国政法大学民商法研究生学历。在从事律师执业之前,他在望谟、安龙党政机关、政法部门从事公务员工作长达10年之久,积累了丰富的司法实践经验和深厚的法学功底。他是贵州省黔西南州八届、九届人大常委会专家库成员、立法咨询专家,也是黔西南州“民法典百人宣讲团”成员等。他创办了贵州冠科律师事务所并担任主任、专职律师,现担任众多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的常年法律顾问,执业证号为15223201410932929,服务地区为黔西南,联系地址位于贵州省黔西南州兴义市兴义大道万湖汇13栋9楼。 全额垫资工程尾款追讨胜诉20XX年,贵州某建设工程公司(A公司)中标某县某园区二期及二期扩建工程,该工程为全额垫资项目。完工后,B公司支付部分工程款后,以“未完成审计”为由拒付剩余185万余元尾款。A公司委托黄启镜律师提起诉讼。一审中,黄启镜律师重点举证,指出B公司向县政府提交的《拨款请示》中已自认工程“全部施工完毕、竣工验收合格”,且工程已交付使用多年。律师主张B公司以未审计为由拒付尾款,属于不正当地阻止条件成就,应视为条件已成就。一审法院判决B公司支付剩余工程款及利息,B公司不服上诉,二审法院维持原判。黄启镜律师通过固定B公司自认事实、论证法律适用,为当事人全额争取到工程尾款及资金占用利息。 精准抗辩守住投资款20XX年,原告陈某(化名)与被告王某(化名)签订《合作协议书》,陈某支付共计13.9万元后,以王某存在欺诈行为为由,请求撤销协议并返还资金及赔偿损失。一审法院驳回陈某请求,陈某不服上诉。在应对除斥期间抗辩方面,黄启镜律师指出陈某原系门诊部业务推广人员,签约后近一年持续为门诊部做业务推广,且在知晓门诊部经营困难时仍支付工资,证明其对门诊部实际情况早已知情,撤销权除斥期间应自其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算。在破解股权定价争议上,黄启镜律师强调注册资本与股权份额性质不同,股权定价应综合多种因素,且《合作协议书》已明确约定股权作价系“转让股份现价”,陈某现以价格问题主张欺诈缺乏依据。在全面维护当事人权益阶段,黄启镜律师团队针对陈某主张的资金占用损失、律师费、旅差费等诉讼请求进行抗辩,指出其缺乏请求权基础和法律依据。最终,二审法院驳回陈某上诉,维持原判,成功为被告王某守住13.9万元投资款。黄启镜律师在这两个案件中,展现出了高超的专业素养和严谨的法律思维。他能够精准把握案件的关键要点,运用法律武器为当事人争取最大的利益。在充满挑战的法律领域,他以坚定的信念和卓越的能力,守护着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成为了众多当事人信赖的法律守护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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