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律师助力,守护林地合法经营权在法律的世界里,每一个案件都是一次对公平正义的追寻,每一位律师都在以专业和担当为当事人撑起法律的保护伞。黄庆强律师,广东云浮人,是广东广量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律师,拥有中国政法大学的教育背景,执业年限达 21 年,执业证号为 1445**********079。他办理过各类型的民事、刑事案件,擅长刑事辩护、债权债务、劳动纠纷、交通事故等领域,尤其在处理重大、疑难案件方面经验丰富。今天,我们就来看看他在林地经营权纠纷案件中的精彩表现。 林地侵权纠纷起波澜某甲(香港特别行政区居民)依法承包了一片林地,本应在这片土地上安稳经营,却遭遇了不速之客。某乙、某丙在某甲承包的林地上擅自种植树木,侵占面积约 10 亩,严重侵害了某甲的合法经营权。某甲无奈之下,将某乙、某丙诉至法院,请求判令他们停止侵占、清除树木并承担相关费用。这起纠纷看似简单,实则涉及到复杂的法律关系和权益问题,一场法律的较量就此展开。 一审:证据为王,力证合法权益在一审过程中,黄庆强律师充分发挥专业能力,围绕案件核心展开工作。他提交了某甲与当地经济合作社签订的《承包林地造林经营合同书》以及林业部门核发的《林权证》等关键证据。这些证据就像坚固的盾牌,有力地证明了某甲对案涉林地享有合法承包经营权。面对某乙、某丙提出的“承包范围应以文字描述为准,林权证登记有误”等抗辩,黄庆强律师依据《民法典》《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等相关规定,指出《林权证》作为国家机关颁发的物权凭证,具有公示公信效力,其记载的四至范围及面积应作为认定承包范围的合法依据。某乙、某丙的抗辩缺乏事实与法律支撑,就像纸糊的堡垒,在黄庆强律师的专业分析下不堪一击。此外,黄庆强律师还提交了林业部门出具的复函,该复函通过专业技术手段确认某乙、某丙种植的树木位于某甲承包林地范围内,进一步佐证了侵权事实。在黄庆强律师的努力下,一审法院采纳了他的代理意见,判决某乙、某丙停止侵害,并在指定期限内清除林地上的树木。 二审:坚守立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然而,某乙、某丙并不甘心一审的败诉,他们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他们主张案涉土地存在权属争议,应先由政府处理,且承包范围认定有误。二审中,黄庆强律师继续代理某甲应诉,他强调某甲已通过合法有效的合同及林权证证明其经营权,权属清晰,本案属于侵权纠纷而非权属争议,法院有权直接审理。针对对方提交的证人证言等证据,黄庆强律师指出其证明力低于林业部门的专业复函,不应被采信。他就像一位经验丰富的指挥官,在法律的战场上冷静应对,坚守着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最终,二审法院认定一审判决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某甲的合法权益得到了充分维护。黄庆强律师在这起林地经营权纠纷案件中,以扎实的法律功底和严谨的代理思路,成功为当事人赢得了诉讼。他的专业能力和敬业精神不仅保障了委托人的林地经营权,也让我们看到了法律的公正与力量。在未来的法律道路上,相信他会继续用专业和担当为更多的当事人排忧解难,守护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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