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律师黄启镜简介黄启镜,男,汉族,中共党员,贵州省兴义市人。他拥有中国政法大学民商法研究生学历,在从事律师执业前,曾在望谟、安龙党政机关、政法部门担任公务员长达10年,积累了丰富的司法实践经验和深厚的法学功底。他是贵州省黔西南州八届、九届人大常委会专家库成员、立法咨询专家,也是黔西南州和兴义市“民法典百人宣讲团”成员,兴义市2022年度“八五”普法讲师团成员。作为贵州冠科律师事务所创办人、主任、专职律师,他还担任众多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的常年法律顾问,执业年限达12年。租赁纠纷案件背景甲公司与乙公司、自然人丙、丁公司存在建筑设备租赁关系。甲公司按约定提供建筑设备后,乙公司未足额支付租赁费,经核算尚欠XX万元。甲公司多次催讨无果,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委托黄启镜律师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乙建筑工程公司、丙、丁公司共同承担租赁费支付责任。律师高效维权策略黄启镜律师接受委托后,迅速推进案件处理。他全面梳理案件事实,收集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租赁结算凭证、催款记录等关键证据,明确欠款主体、欠款金额及相关方责任关系,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并清晰提出诉讼请求。案件立案后,法院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并组织庭前调解。黄启镜律师结合案件事实及证据,积极与对方当事人及代理律师沟通协商,明确甲公司的核心诉求是收回欠款及相应违约保障,同时兼顾各方实际履行能力,提出合理的调解方案。在调解过程中,他就欠款支付方式、逾期违约责任、诉讼费用承担等关键事项与各方反复磋商,充分阐述法律规定及拒不支付欠款的法律后果。调解达成理想结果经法院主持调解,各方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乙公司确认尚欠甲公司租赁费XX万元,约定于20XX年X月X日前支付X万元,从20XX年X月起,每月XX日前支付X万元直至款项付清。若乙公司未按约定履行任一期付款义务,需向甲公司支付逾期利息(以尚欠租赁费为基数,从20XX年X月X日起按年利率6%计算至款项付清之日止)及律师代理费X万元,且甲公司有权对剩余全部款项申请一次性强制执行。甲公司自愿放弃其余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XXXX元,减半收取XXXX元,由乙公司承担,于20XX年X月XX日前支付。这一调解结果为甲公司锁定了租赁债权及违约保障,维护了甲公司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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