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律师:张晓美的执业之路张晓美律师拥有30余年的律师工作经验,毕业于北京大学本科英语专业和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具备专业八级的英语水平。她成功办理过无罪辩护、涉外合同纠纷、缓刑、涉黑涉恶、知识产权、拆迁、工伤事故、交通事故和医疗事故等多种类型的案件,还曾在多所院校从事法律教学工作,多次参与法制宣传和教育活动,在省、市级报刊发表学术论文,担任多家贸易公司法务顾问,经验丰富,口碑良好。她现执业于黑龙江北盛律师事务所,服务地区为齐齐哈尔。劳动争议:“劳务”背后的真相在这起劳动争议仲裁案中,申请人A(原告)与被申请人B(被告)产生了纠纷。A主张虽双方签订的是“劳务合同”,但实际上是劳动关系。A在B处担任服务员,工作时间固定,从早9点至晚22点,受B统一管理、打卡考勤,按月领取固定底薪加满勤奖报酬。同时,B存在拖欠工资、违法解除的情况,因此A请求确认劳动关系,并主张未签劳动合同二倍工资差额及违法解除赔偿金等。而B则抗辩双方为劳务关系,称已签订书面劳务合同明确约定权利义务,不存在劳动关系,A系自行离职,不存在违法解除及拖欠工资情形。抽丝剥茧:律师的办案策略张晓美律师在办理此案时,采用了一系列有效的方法。首先是实质关系定性,她突破“劳务合同”的名称束缚,从管理从属、工作性质、报酬支付三个核心维度进行举证。A受B规章制度约束、打卡考勤、服从店长管理,工作是B餐饮业务的核心组成部分,且按月领取固定报酬,这些都完全符合劳动关系的特征,有力地论证了B以劳务合同规避用工责任。在证据体系构建方面,张晓美律师提交了微信工作群、打卡记录、聊天记录等,以此证明B对A的日常管理与考勤;提交工资转账记录、录音等,证明B拖欠工资及A的薪酬结构;还对B提交的“劳务合同”“承诺书”进行效力抗辩,指出承诺书排除劳动者法定责任,属于无效条款。在法律依据适用上,依据劳社部发〔2005〕12号《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从主体资格、管理从属、业务组成三要件,论证双方劳动关系成立,有力地反驳了B的劳务关系主张。公正裁决:案件的圆满结局仲裁委最终采信了A的核心证据,认定双方符合劳动关系成立要件,确认A与B在2025年7月21日至2025年12月29日期间存在劳动关系。同时,对B提交的免责承诺书认定为无效条款,不予采信。对于A关于拖欠工资、违法解除的主张,仲裁委结合证据进一步审理后作出了对应裁决。这起案件具有重要的价值,它明确了“名为劳务、实为劳动”的司法认定标准,为劳动者突破用人单位以劳务合同规避用工责任提供了实务范例。同时,有效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确认劳动关系后劳动者可进一步主张社保、工资等权益,也体现了张晓美律师在劳动争议中“去伪存真、精准定性”的专业价值,通过证据与法律的结合,实现了对劳动者权益的有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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