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蒋娴律师:以专业守护当事人权益,非机动车事故案获全胜

2026.04.22交通事故8人浏览

专业经验丰富的蒋娴律师
蒋娴律师是浙江信大律师事务所的专职律师,拥有5年的执业经验,本科毕业于浙江工业大学法学专业,获得法学学士学位。她深耕于交通事故、婚姻家庭、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刑事辩护等核心领域,熟稔各类案件的司法裁判规则与实务处理技巧。在执业生涯中,她始终秉持“以专业判断风险,以策略实现诉求”的理念,致力于为企业与个人提供优质的法律解决方案。

非机动车交通事故后续赔偿案详情
这起案件是原告周某(化名)与被告童某(化名)的非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后续赔偿案。2021年6月3日6时36分许,被告童某在超越原告周某驾驶的电动自行车时发生碰撞,导致两人受伤、两车损坏。象山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认定,被告对本起事故负主要责任。原告受伤后被送往宁波市第四医院抢救,诊断为脑挫裂伤伴脑内血肿、颅底骨折、锁骨骨折等严重伤情。因治疗未终结,原告曾就前期费用诉至法院,象山县人民法院确定被告按80%比例承担赔偿责任。后续原告继续治疗,产生了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相关损失,因被告未主动赔付,原告委托蒋娴律师提起后续赔偿诉讼。被告庭审中提出两点抗辩:一是认为原告未扣好安全帽导致伤情加重,应自行承担更多责任;二是主张交警部门处理事故程序不公,对责任认定有异议。

律师精准代理策略助力维权
蒋娴律师接受委托后,围绕责任比例固定、损失数额举证、抗辩意见反驳三大核心展开工作。针对被告对责任比例的异议,律师提交已生效的民事判决书,依据“既判力”原则,否定被告重新划分责任的要求。为证明后续损失的真实性、合理性,律师组织并提交了一系列证据,形成完整证据链。对于被告提出的抗辩理由,律师进行针对性反驳,指出原告安全帽问题并非事故原因,且被告无证据证明与伤情加重有因果关系;强调事故责任认定系行政行为,被告未在法定期限内申请复核,现无相反证据推翻。庭审中,律师还协助原告撤回无充分证据的护理费诉请,精准变更索赔数额。

法院判决与案件启示
法院经审理,完全采纳蒋娴律师的代理意见。确认原告后续产生的各项损失合计119558.13元,判令被告童某承担80%的赔偿责任,赔付原告95646.5元,案件受理费由被告负担。本案为非机动车交通事故受害人维权提供了清晰指引。受害人在事故发生后要及时固定证据,治疗未终结可分阶段索赔,生效判决后可直接援引定责,委托专业律师能更好地维护自身权益。同时也警示侵权方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主动履行赔付义务。蒋娴律师凭借专业能力和精准策略,切实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以上是律师的法律建议,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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