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工厂搬迁属于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若因搬迁导致劳动者工作地点变更、通勤距离大幅增加等,劳动者可与工厂协商变更劳动合同。若协商不成,工厂解除劳动合同,需支付经济补偿。2.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3. 没签劳动合同不影响补偿主张。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签合同,工厂应每月支付二倍工资。劳动者可先与工厂协商补偿事宜,协商无果可申请劳动仲裁,提供能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如工资条、工作证等,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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