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讲述了符鑫律师代理的一起婚姻家事离婚纠纷案例。原告李女士与被告何先生婚后矛盾不断,原告三次起诉离婚。在符鑫律师的帮助下,最终通过调解结案,明确了子女抚养及抚养费等问题。符鑫律师执业6年,擅长婚姻家事等领域,有着丰富的办案经验。专业律师助力婚姻纠纷解决符鑫是桃江县符鑫律师,执业于湖南桃花江律师事务所,执业年限达6年。他是该律所的合伙人,擅长离婚、婚姻家事、继承、抚养权、抚养费纠纷、彩礼纠纷、第三者返还财产(不当得利纠纷)等领域。曾获桃江县2024年度、2022年度法律服务工作“先进个人”,律所“杰出青年律师奖”等荣誉。2024年还被益阳电台播报关于代理一起法律援助中心案件当事人赠送锦旗事件,2020年参与益阳市律师行业《民法典》知识竞赛,也参与过2022年桃江县司法局“三官一律”进社区活动。三次起诉离婚的艰难历程原告李女士(化名)与被告何先生(化名)在2003年登记结婚,婚后育有两名女儿,长女已成年,次女尚未满十八周岁。二人婚后因性格差异大,长期因家庭琐事产生矛盾,被告对家庭及子女未尽抚养义务,家庭责任和子女抚养压力全由原告独自承担。自2020年起双方因感情不和正式分居,至今已逾四年,分居期间无有效沟通,夫妻感情彻底破裂。原告曾于2020年4月、11月两次起诉离婚,被告均不配合且以“感情未完全破裂”为由拒绝,导致离婚诉求未能实现。核心诉求与调解结果原告遂委托符鑫律师第三次诉至法院,核心诉求为:判令与被告解除婚姻关系;判令婚生次女由原告直接抚养,被告每月支付1000元抚养费至女儿成年,抚养费按季度支付,女儿教育、医疗重大支出由被告承担50%;本案诉讼费用由原告自行承担。本案经湖南省桃江县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开庭审理,法院主持调解后双方达成一致协议,法院依法出具民事调解书确认结果:准予原告李女士与被告何先生解除婚姻关系;婚生次女由被告何先生抚养至十八周岁,原告李女士自2025年3月起,每月28日前支付当月抚养费1000元。案例意义与律师价值这起案例中,符鑫律师凭借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办案经验,帮助原告在三次起诉后成功解决婚姻纠纷。调解结案既避免了双方矛盾的进一步激化,又明确了子女抚养及抚养费等重要问题,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也为类似婚姻纠纷案件提供了一定的参考。在婚姻家事纠纷中,专业律师的介入能够更好地维护当事人的利益,促进问题的妥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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