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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庚申律师成功代理重大责任事故罪辩护案

2026.04.13刑事辩护6人浏览

符庚申律师是湖南桃花江律师事务所主任,执业二十余年,擅长刑事辩护。本文讲述其办理的李某重大责任事故罪辩护案,2018年二广高速益阳段高架桥事故后,符律师为甲高速公司伏口养护所所长李某某辩护,虽最终李某某被定罪,但案件审理过程中充分展现了符律师的专业能力。

资深律师符庚申:刑事辩护领域的专业典范
符庚申律师,湖南桃花江律师事务所主任,拥有17年执业经验,执业证号为14309200910343115,服务地区为桃江县。他毕业于湘潭大学法学院、湖南国防科技大学人文学院,深耕刑事辩护领域二十余年,是本地刑事案件当事人的首选律师。他不仅擅长处理各类重大、疑难、复杂刑事案件,还兼顾民商事、行政等法律领域,同时身兼桃江县人大代表等多重社会职务,积极参与公益普法等事业。

重大责任事故罪辩护案详情
2018年12月8日19时许,二广高速公路益阳段某高架桥在恶劣天气下发生3起致人死亡的道路交通事故,造成8人死亡、多人受伤、车辆受损,交通中断。经交警部门认定,甲高速公司和乙路桥公司作为道路经营管理、养护单位,未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等,是事故次要原因,甲高速公司承担较重次要责任,乙路桥公司承担较轻次要责任。
符庚申律师作为甲高速公司伏口养护所所长李某某(化名)的辩护人参与刑事诉讼。公诉机关指控李某某未严格执行、落实检查指导和监督管理职责,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符律师为其辩护,指出本案证据不足、事实不清,李某某在事故当天已积极履行职责,不存在失职违法行为。同时,对事故责任认定书等证据的证明效力提出异议,认为不能作为认定当事人构成犯罪的依据,还主张相关行业标准部分内容非强制性,不能作为追责法定理由。

激烈庭审辩论与最终判决
案件在湖南省桃江县人民法院审理,审理中公诉机关提交了书证、证人证言、被告人供述与辩解、勘验笔录等多项证据。控辩双方就证据效力、当事人是否履职、事故责任认定依据等焦点问题展开激烈辩论,法院对全案证据进行审查认定。最终,法院认定被告人李某某作为甲高速公司伏口养护所所长,未严格履行检查指导和监督管理职责,其行为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结合李某某具有自首的法定量刑情节,判处其有期徒刑二年,先行羁押的304日已折抵相应刑期,同案其他被告人也被认定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并被判处相应刑罚。

符庚申律师在这起案件中,凭借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实战经验,为当事人进行了有力辩护,尽管最终判决结果未能完全如当事人所愿,但整个辩护过程充分体现了他对法律的尊重和对当事人合法权益的维护。他始终恪守“专业赋能辩护,诚信守护正义”的执业理念,用专业、高效、尽责的法律服务,为每一位当事人筑牢法律防线。

以上是律师的法律建议,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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