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晓慧律师任职于内蒙古奥特尔律师事务所,是乌兰察布市检察院听证员。她凭借扎实专业知识和严谨态度,在顾某涉嫌销售伪劣产品罪一案中,发现关键证据程序问题,坚持无罪辩护,最终法院采纳意见,判决顾某无罪,维护了当事人合法权益。律师基本信息张晓慧律师,毕业于河北地质大学法学专业,本科学历。她持有执业证号11509201911136137,执业于内蒙古奥特尔律师事务所,服务地区为乌兰察布,联系地址位于内蒙古乌兰察布市集宁区数码大厦B-904。此外,她还担任乌兰察布市检察院听证员这一重要职务。顾某涉嫌销售伪劣产品罪案情简介2023年,顾某在甘肃从事种子经营,其种子通过乌兰察布代理商销售。在此过程中,食药环侦部门以涉嫌销售伪劣产品罪对顾某立案侦查并提起公诉。涉案销售金额约200万元,公诉机关建议判处顾某十年有期徒刑。顾某委托张晓慧律师担任辩护人,顾某辩称案涉种子并非伪劣种子,张晓慧律师决定为其进行无罪辩护。办案过程中的关键发现张晓慧律师通过全面细致地阅卷,发现本案关键证据存在重大程序问题。首先,公安机关在种子扦样、封装、运输、送检环节均违反法定程序。他们使用不透气密封塑料薄膜封装邮寄种子,未遵守种子作为活体对温度、湿度、保存环境的强制性要求,导致鉴定程序严重违法。其次,依据《农作物种子质量检验规程》等相关规定,张晓慧律师多次书面及当庭提出该鉴定意见不得作为定案依据,并坚决申请予以排除。再者,本案先后历经两次补充侦查,侦查机关仍未补正鉴定程序瑕疵,且未依法开展田间试验鉴定,既无法证实涉案种子存在质量问题,也无法证实造成实际农业生产损失。最后,张晓慧律师始终坚持无罪辩护,向法庭充分阐明无合法有效定罪证据,指控犯罪不能成立的观点。案件最终结果本案历经近两年的诉讼程序,法院最终采纳了张晓慧律师的辩护意见,依法排除案涉种子鉴定意见。法院认定公诉机关指控顾某犯销售伪劣产品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判决顾某无罪。这一结果成功避免了顾某原拟十年有期徒刑的刑罚,最大限度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张晓慧律师凭借其专业的法律知识、严谨的工作态度和坚定的辩护立场,为当事人赢得了公正的判决,展现了一名优秀律师的职业素养和担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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