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晓慧律师,执业于内蒙古奥特尔律师事务所,服务于乌兰察布地区,是乌兰察布市检察院听证员。她曾为顾某涉嫌销售伪劣产品罪一案进行无罪辩护。经细致工作,法院最终采纳其意见,判决顾某无罪,维护了当事人合法权益。律师基本信息与专业身份张晓慧律师毕业于河北地质大学法学专业,拥有本科学历,现执业于内蒙古奥特尔律师事务所,执业证号为11509201911136137,服务地区为乌兰察布,其联系地址为内蒙古乌兰察布市集宁区数码大厦B-904。值得一提的是,她还担任着乌兰察布市检察院听证员这一职务,这体现了她在法律专业领域的能力和公信力得到了一定认可。顾某涉嫌销售伪劣产品罪案情简介2023年,顾某(化名)在甘肃从事种子经营,其种子通过乌兰察布代理商进行销售。在此过程中,食药环侦部门以涉嫌销售伪劣产品罪对顾某立案侦查并提起公诉。涉案销售金额大约为200万元,公诉机关建议判处顾某十年有期徒刑。顾某委托张晓慧律师担任辩护人,张晓慧律师在了解案件情况后,认为案涉种子并非伪劣种子,决定为其进行无罪辩护。案件办理的艰难历程张晓慧律师接手案件后,通过全面细致地阅卷,发现本案的关键证据存在重大程序问题。首先,公安机关在种子扦样、封装、运输、送检环节均违反了法定程序,使用不透气密封塑料薄膜封装邮寄种子,没有遵守种子作为活体对温度、湿度、保存环境的强制性要求,导致鉴定程序严重违法。其次,依据《农作物种子质量检验规程》等相关规定,张晓慧律师多次以书面及当庭的方式提出该鉴定意见不得作为定案依据,并坚决申请予以排除。再者,本案先后历经两次补充侦查,但侦查机关仍未补正鉴定程序瑕疵,且未依法开展田间试验鉴定,既无法证实涉案种子存在质量问题,也无法证实造成了实际农业生产损失。然而,张晓慧律师始终坚持无罪辩护,向法庭充分阐明没有合法有效定罪证据,指控犯罪不能成立的观点。案件的最终结果此案历经近两年的诉讼程序,最终法院采纳了张晓慧律师的辩护意见,依法排除了案涉种子鉴定意见。法院认定公诉机关指控顾某犯销售伪劣产品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判决顾某无罪。这一结果成功避免了顾某原拟十年有期徒刑的刑罚,最大限度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同时也彰显了法律的公平与正义。张晓慧律师凭借其专业的法律知识、严谨的工作态度和坚持不懈的精神,为当事人赢得了公正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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