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昱律师从业17年,是四川省和成都市律师协会医事法律专委会委员,擅长医疗纠纷等领域。本文介绍其两个医疗纠纷案例,展现其专业能力,联系地址为四川成都武侯区天府大道1777号中国太平金融大厦24楼四川明炬律师事务所。资深律师:戴昱的17年执业之路戴昱律师大学毕业后便投身律师行业,至今已有17年的执业经验。她是四川省律师协会医药卫生法专委会委员、成都市律师协会医事法律专委会委员,现执业于四川明炬律师事务所。多年来,戴昱律师始终站在委托人的立场,以维护委托人合法权益最大化为目标,凭借专业创新的视角和逻辑思维处理各类案件,深受委托人的赞誉。她擅长处理医疗纠纷、人身损害侵权纠纷、合同纠纷等民商事非诉及诉讼领域法律事务,担任多家医疗机构、事业单位和民营企业的法律顾问。案例一:从“次要责任”到“70%赔偿”的逆转2021年9月,患者因眠差入住某精神卫生中心。入院后检查发现肝功能指标异常,入院六天患者出现嗜睡等症状,后转至综合医院被诊断为肝衰竭等,最终去世。鉴定机构最初认为院方医疗行为不足系次要原因力。但家属发现病历存在问题,向卫健委投诉,卫健委认定院方存在伪造、篡改病历的行为,并给予相应处罚。戴昱律师认为原鉴定结论错误,本案应进行过错推定,院方应承担全责。由于病历伪造、篡改,原鉴定意见书作废,后续鉴定机构均因材料不真实不予受理或终止鉴定。法院最终酌定院方对患者死亡承担70%的责任,二审维持原判。戴昱律师提醒,随着电子病历系统的推广,患方对病历真实性存疑时可申请电子数据鉴定,投诉病历问题时应提前梳理形成条理清晰的材料。案例二:从“疾病自然死亡”到医院担责20%的破局2019年11月,患者张三因胆囊结石伴急性胆囊炎就诊于某医院,术后突发胸痛、心跳骤停死亡。医患双方委托尸检结论为“冠状动脉粥样硬化心脏病猝死”,医院拒绝赔偿。患者家属委托戴昱律师代理诉讼。经鉴定,医院存在“术后未规范性进行持续低流量吸氧2-4天”的医疗不足,与患者突发恶性心律失常存在间接诱发性因果关系。法院采纳鉴定意见,认定医院承担20%的次要责任并进行赔偿。戴昱律师在本案中打破“尸检结论”的宿命论,精准锁定医疗过错,合理预期诉讼目标,为家属争取到赔偿。联系戴昱律师如果您在成都地区遇到医疗纠纷等相关法律问题,不妨寻求戴昱律师的帮助。她有着17年丰富的执业经验,能够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戴昱律师的联系地址为四川成都武侯区天府大道1777号中国太平金融大厦24楼四川明炬律师事务所。相信在她的专业指导下,您的法律问题能够得到妥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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