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瑞清律师是京籍律师,毕业于北京大学,获法学学士学位,同时是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执业3年,服务地区为北京。他擅长刑事、婚姻、合同等多领域案件,在婚姻家事纠纷和公司追加被执行人案中表现出色,为当事人争取到了合法权益。专业背景深厚的刘瑞清律师刘瑞清律师为京籍律师,毕业于北京大学,获得法学学士学位。他不仅拥有扎实的法学知识,还是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他一直在北京司法系统工作,有着丰富的履历,先后从事过警察、纪检、记者、社区矫正干警等工作。此外,他还先后在扬州大学、北京交通大学、清华大学等高校接受培训。现担任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执业证号为1110120xxxxxxxx99,执业年限3年,服务地区为北京,联系地址是北京市朝阳区东四环中路37号京师律师大厦。他经常作为特邀嘉宾参加电视台的法制栏目,还参加人民检察院的听证会,同时担任北京某检察院听证员。刘律师具有丰富的语言组织能力和表达能力,所写文章在各类报刊与杂志中获得奖项,对各类案件能准确把握、定位,法律思路敏捷,沟通能力强,善言能辩,能娴熟处理各类法律事务。他办案风格踏实严谨、注重细节,信奉“忠于事实,忠于法律,忠于当事人”的诚信执业理念,办理业务精益求精,为当事人赢得最大的合法利益。成功处理婚姻家事纠纷案件在婚姻家事纠纷案件中,原告与被告于2010年登记结婚,2016年协议离婚,2017年复婚,复婚后因被告出轨致矛盾激化,原告起诉离婚。原告委托刘瑞清律师代理此案。刘律师收集财产及被告出轨证据,在庭审中反驳被告关于共同债务的主张,指出其变卖夫妻共同车辆的过错。最终,法院判决双方离婚,被告向原告支付房产售房款、股权折价款、损害抚慰金、公积金及养老保险金折价款等合计3878947.5元,原告名下两笔贷款由被告偿还,案件受理费由被告承担。这一案件是典型的婚姻家事纠纷,刘律师通过证据收集和法律分析为当事人争取到了合法权益,同时也提醒公众注重婚姻中的财产保护与证据留存。助力公司追加被执行人案胜诉甲公司与乙公司因房屋租赁合同纠纷胜诉,但乙公司未履行判决,法院执行中发现其无可供执行财产,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经查乙公司两名股东认缴出资未到期,甲公司申请追加股东为被执行人被驳回,遂委托刘瑞清律师提起执行异议之诉。庭审中股东辩称被诈骗、出资期限未到,刘律师精准援引法律条文,主张公司无清偿能力时股东出资应加速到期。最终,法院判决追加两名股东为被执行人,分别在未出资范围内对乙公司债务不能清偿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案件受理费、公告费由股东及乙公司负担。刘律师在这起案件中展现了深厚的法律功底,在执行异议之诉领域为当事人争取到了合法权益,推动了司法公正。刘瑞清律师凭借其专业的法律知识、丰富的实践经验和严谨的办案风格,在不同类型的案件中都能为当事人提供有效的法律帮助,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在未来,相信他会继续以专业的态度和负责的精神,为更多的当事人排忧解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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