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订立一般经过要约和承诺两个程序:1. 要约:是订立合同的表意人向相对人发出的订立合同的提议。该提议应明确表明一经相对人承诺,表意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比如卖方向买方发出售卖特定货物的要约,需包含货物数量、价格、交付方式等主要内容。2. 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承诺必须在要约规定的期限内到达要约人,且内容与要约一致。如买方在卖方要约规定时间内,回复完全同意要约内容,即为有效承诺。要约得到有效承诺,合同即成立。但法律对一些特殊合同订立程序有特别规定,如书面形式合同需双方签字或盖章等,订立合同时要遵循相关法律规定及具体合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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