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要约人是发出要约的一方。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内容具体确定且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等条件。比如甲向乙发出一份购买特定型号电脑,写明数量、价格等具体内容的邮件,甲就是要约人。2. 受要约人是接受要约的一方。受要约人收到要约后,有权对要约进行承诺或拒绝。在上述例子中,乙收到甲的邮件,乙就是受要约人。3. 区分关键在于看谁主动发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发出要约的就是要约人,接收该要约的则为受要约人。要约人发起要约行为,旨在引起受要约人的回应,进而推动合同订立流程,双方以此明确各自在合同订立过程中的角色与权利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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