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过错责任:医疗机构有过错的,才承担赔偿责任。比如在诊疗过程中,因医护人员疏忽未准确诊断病情,导致患者损害,若能证明医疗机构存在过错,其需担责。2. 过错推定责任:在某些特定情形下适用。如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遗失、伪造、篡改或者违法销毁病历资料。此时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除非其能证明自己无过错。3. 无过错责任:限于法律明文规定的极少情况。比如因药品、消毒产品、医疗器械的缺陷,或者输入不合格的血液造成患者损害的,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生产者、血液提供机构应当承担无过错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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