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医疗机构:一般情况下,合法成立的各类医院、诊所等医疗机构是医疗损害责任的主要主体。当患者在接受医疗服务过程中受到损害,若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存在过错,医疗机构需承担责任。2. 医务人员: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因过错造成患者损害,医疗机构承担责任后,可能会根据内部规定对有过错的医务人员进行追偿。例如,医生违反诊疗规范操作导致患者伤害,医院担责后可追究该医生责任。3. 特殊主体:如个体诊所、乡村医生等个体行医者,在提供医疗服务时造成患者损害,同样属于医疗损害责任主体。此外,一些医疗机构与其他机构合作开展诊疗活动,若存在损害,合作各方可能根据具体情形共同承担责任。总之,医疗损害责任主体认定关键在于是否在医疗服务过程中因过错导致患者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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