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私设小金库引牵连,律师助力出纳重获自由2005 年至 2016 年期间,公司管理层私设小金库,出纳张某(化名)受公司负责人李某授意,用自己私人账户存放资金,用于员工福利发放等收支,李某退休时还指示张某销毁财务凭证。2022 年,张某等相关管理层被公安机关以涉嫌挪用资金罪、故意销毁会计凭证罪刑事拘留。陈华律师接受家属委托后,在公安和检察院阶段均提出书面法律意见。一是指出涉案金额 70 多万,依据《刑法》规定,该案已过十年追诉时效,因 2021 年 12 月才刑事立案。二是表明张某作为出纳,行为受公司负责人指挥,系从犯。三是鉴于张某患有肺病及心律不齐等基础疾病,不适于长期羁押,请求变更强制措施取保候审。最终法院采纳律师意见,挪用资金罪已过追诉时效,两罪名变更为一个罪名,张某积极预交罚金,认罪态度好,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成功重获自由,这起陈年旧案也顺利结案。陈华律师凭借专业能力和不懈努力,为当事人争取到较好结果,展现了出色的刑事辩护能力,也让人们看到法律在复杂案件中的公正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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