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纠纷案件如何反败为胜?麻强律师为您揭秘在医疗纠纷案件中,患者及其家属往往处于弱势地位。一旦发生医疗事故,他们不仅要承受身体和精神上的痛苦,还要面对复杂的法律程序和专业的医疗知识壁垒。然而,有一位律师却凭借着丰富的经验和专业的素养,成功帮助众多患者及其家属在医疗纠纷中维护了自身权益,他就是广西双贺律师事务所的麻强律师。麻强律师是中华律师协会会员,中国农工民主党党员。他大学本科毕业后先后在企业和媒体工作,2002年开始从事法律相关工作,2004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获得法律职业资格(A证)。2006年开始先后在三家省级优秀律师事务所执业,执业以来共办理民事、刑事、行政案件以及非诉讼案件五百余起,担任过运输、物业服务企业的法律顾问。麻强律师在医疗纠纷领域有着深厚的造诣,他办理的医疗案件数量超过99%的广西同行,其中数十起代理患方起诉医疗机构(其中大多数是公立医院)的医疗纠纷胜诉。他不仅熟悉医疗法律法规,还与医学专家合作,大大提高了医疗案件的胜诉率。在众多成功案例中,有一起医疗纠纷案件尤为引人注目。2023年3月4日,南宁市的李某因血小板持续减少到广西民族医院治疗。入院后检查,当晚检验科的危急值系统已经发出警报,按照医疗规范应立即输血,医生却只对患者进行观察和药物治疗。之后连续2日居然没有再检查血小板。3月6日晚患者出现剧烈的头痛,次日早上CT发现患者脑出血,当晚才开始输血!由于输血不及时,持续的脑出血导致脑疝形成,患者昏迷。被告连续抢救3日不见好转。3月11日患者转到其他医院抢救无效,4日后死亡。患者的家属也是医生,他认为医院的失误是:1、输血不及时。拖延了整整3日才开始给患者输血;2、迟迟不能查明病因还出现误诊,无法对症治疗又不及时安排转院。李某的家属委托广西双贺律师事务所擅长医疗事故的麻强律师向法院起诉。法院在诉前调解阶段安排医疗过错鉴定。摇珠选定了首选鉴定机构和候选机构。由于没有尸检报告,首选鉴定机构拒绝受理鉴定。法院向候选鉴定机构发函后,麻强律师提示原告,如候选机构也拒绝受理,法院一般不会再继续委托其他鉴定机构,通常会以不能鉴定的原因是未做尸检,死因不明导致无法进行医疗过错鉴定为由,驳回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但李某是在转到其他医院后才去世的,被告医院对死因有异议,在这种情况下鉴定机构无法根据病历记载来推断死因。因此候选机构很可能也拒绝鉴定。以后即使法院同意继续委托,也难以找到愿意受理的鉴定机构。本案彻底败诉的风险极大。麻强律师提醒原告,想从医学角度认定医方的过错,因为无法进行医疗过错鉴定,希望渺茫。律师建议从病历的角度突破。本案医方不及时输血,迟迟不能查明病因还出现误诊,很可能会篡改病历。原告听从律师的专业建议,放弃了从医疗角度判定医方责任的方案。经过研究,做为专业医生的原告发现病历存在修改痕迹,接受了律师申请病历鉴定的提议。最后原告花费33000元委托了浙江省现代智慧城市研究院对李某的电子病历进行鉴定。鉴定结果显示:李某的病历存在违规修改。最后,法院根据《民法典》第1222条的规定,推定被告存在过错,但由于患者死因不明,无法通过医疗鉴定判定医方的责任比例。法院根据公平原则判决被告承担50%的责任,赔偿原告716829元。这起本来患方败局已定的案件,最终逆转胜诉了。麻强律师凭借着丰富的经验、专业的素养和敏锐的洞察力,成功帮助患者及其家属在医疗纠纷中维护了自身权益。他的成功案例不仅为其他律师提供了借鉴,也为广大患者及其家属在面对医疗纠纷时提供了信心和保障。在未来的工作中,麻强律师将继续秉承着专业、负责、诚信的原则,为更多的人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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