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3月起,四人在刘某处务工,年底工资遭拖欠。经调解、起诉、执行等流程,汤律师积极沟通协商,最大程度缓和矛盾,助力受援人维权,展现了法律援助在保障劳动者权益方面的重要作用。在维护劳动者权益的道路上,法律援助犹如一盏明灯,为弱势群体照亮前行之路。汤晓丹律师就曾办理过这样一起令人印象深刻的案件。2021年3月开始,小张、小王、小李、小郑四人在私人老板刘某处从事水电工工作。刘某每月先给每人发放3000元生活费,剩余工资年底结算。然而到了年底,刘某却一直拖欠工资,共计结欠四人58993元。2021年8月2日,四人来到南浔区矛盾调解中心,刘某也到场,在调解员主持下签订《人民调解协议书》,约定刘某于9月底前付清工资。但截至10月1日,刘某仍未支付。10月9日,四人来到南浔区法律援助中心咨询,得知可申请法律援助委托律师起诉,遂申请法律援助。南浔区法律援助中心审核后,认为符合条件,决定给予法律援助,并指派汤晓丹律师为四人追索劳动报酬纠纷一审审判阶段提供法律援助。汤律师接到指派后,立即联系四位受援人,签订委托代理手续,制作询问笔录,告知执行风险,还考虑到他们在外地打工,将证据原件妥善保管,并建立微信群便于沟通。10月11日,汤律师准备好起诉材料提交法院,同时积极与刘某协商付款方案,并传达给法院。10月14日进行诉前调解,在律师和调解员努力下,四位原告与被告达成诉前调解。但刘某称资金周转困难希望延期支付,并同意支付每人1000元违约金,经询问受援人,他们同意延期一个月。之后,汤律师提出代理意见,强调原、被告间劳务合同关系合法有效,被告应足额支付工资及违约金。然而截至11月1日,刘某仍未支付,汤律师于11月16日申请强制执行,并继续与刘某沟通。刘某称因他人拖欠货款无力支付工资,汤律师告知其这是不同法律关系,不能转嫁责任,还告知其可通过诉讼追讨货款。在执行法官和汤律师努力下,截至2022年4月6日,刘某履行完毕两位受援人的工资款项。剩余两位受援人的工资,因刘某有恢复执行案件可能无法执行到位。幸运的是,法院执行法官告知另两位受援人符合申请司法救助条件,法院司法救助金额为未履行款项的90%,剩余10%由刘某负担,刘某也表示同意。这起案件中,汤晓丹律师充分考虑到农民工面临的实际困难以及本案中特殊的亲缘关系,将工作重点放在缓和双方矛盾、达成调解上。在诉前调解、审判、执行阶段都积极努力,不仅避免了人情伤害,还让双方互相理解,妥善解决了纠纷,让四位受援人感受到了法律的公平正义。农民工是弱势群体,国家一直重视保障他们的权益。从刑法修正案(八)将恶意欠薪入刑,到明确“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定罪量刑标准,都体现了对农民工的重视和保护。汤晓丹律师在本案中贯彻落实保障农民工权益的理念,把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放在首位,及时与法官沟通,充分调解协商,实现案结事了,有效维护了受援人的合法权益,为保障农民工权益提供了积极范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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