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介绍了河南安靖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张权律师。张权律师执业9年,擅长合同纠纷等领域。文中着重讲述其代理的承揽合同纠纷案例,原告代某某定做玻璃门被拖欠货款,张权律师助力其胜诉获赔,展现了他在法律实务中的专业能力。专业律师张权:为当事人权益保驾护航张权律师,毕业于许昌学院法学专业,拥有中原工学院信息商务学院新闻学专业学士学位,是河南安靖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律师,执业年限达9年。他服务于永城市,擅长处理合同纠纷、交通事故、婚姻家庭、刑事辩护等领域的案件。多年来,张权律师凭借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成功代理了众多案件,为当事人争取到了合法权益。承揽合同纠纷:定做玻璃门货款拖欠难题在2024年10月至2025年9月期间,原告代某某经营玻璃门定做加工业务,被告范某某经营的装饰店因装修业务需要,多次从原告处定做玻璃门并由原告负责加工安装。然而,双方并未签订书面承揽合同。经原告催要,2025年10月28日原告向被告发送对账单确认欠款金额,被告当日支付5000元后,仍欠69226元未付。原告委托张权律师将被告范某某经营的装饰店诉至河南省永城市人民法院,诉求为判令被告支付欠款69226元及自起诉之日起按LPR计算的资金占用利息,并要求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被告抗辩:更换材料引发纠纷被告辩称,原告后期擅自更换材料,导致业主闹事并终止合同,被告因此另行更换材料合作商家,因与业主的纠纷未解决,故不同意支付案涉款项。这一抗辩给案件的审理带来了一定的复杂性。律师策略:维护原告合法权益张权律师接受委托后,对案件进行了全面细致的分析。他围绕原告的诉求,收集整理相关证据,包括对账单、玻璃门加工安装的相关记录等,以证明被告确实存在欠款事实。在庭审中,张权律师结合案件事实和法律规定,针对被告的抗辩进行了有力反驳。他指出,被告未能提供充分证据证明原告擅自更换材料以及该行为与业主闹事之间的必然联系,且原告已完成玻璃门的定做加工安装工作,被告理应支付剩余货款。胜诉结果:彰显法律公正本案经河南省永城市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审理,法院依法作出判决:被告范某某经营的装饰店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代某某69226元;驳回原告代某某要求支付资金占用利息的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765元、保全费712.26元,均由被告范某某经营的装饰店负担。这一判决结果维护了原告代某某的合法权益,也体现了张权律师在处理承揽合同纠纷案件中的专业能力和敬业精神。张权律师以其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为当事人提供了优质的法律服务。在面对各种复杂的法律纠纷时,他总能准确把握案件的关键,为当事人制定合理的诉讼策略,帮助当事人实现合法诉求。相信在未来的法律实践中,张权律师将继续为更多的当事人提供专业、高效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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