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介绍了广东商达(惠州)律师事务所的专职律师李敏。她毕业于澳门科技大学法学专业,执业4年。文中讲述了她办理的一起股权转让合同纠纷案件,通过固定证据、厘清法律关系等方法,最终取得了较好的判决结果,为同类纠纷提供了办案参考。专业律师李敏的基本信息李敏是广东商达(惠州)律师事务所的一名专职律师,执业证号为14413202211563672,服务地区为惠州,联系地址位于惠州市惠城区江北华贸大厦三号楼3501。她拥有4年的执业年限,毕业于澳门科技大学法学专业,具备系统的法学理论素养与敏锐的法律实务洞察力。股权转让纠纷案件概述原告A(2人)与被告B(2人)签订了《股权转让合同》,B将其在某村集体合作开发项目中的个人权益50%以750,000元转让给A。A依约付清全部款项后,原合作项目终止,后续村集体与新合作方签订协议,项目内容由商品房开发变更为厂房建设并长期租赁,这与A签约时预期的商品房权益严重不符,合同目的无法实现。于是,A委托李敏律师起诉,请求解除合同、返还款项并支付利息、律师费等。李敏律师的办案方法李敏律师在办理此案时,采取了一系列有效的方法。首先是固定核心证据,她整理了股权转让合同、转账凭证、收据、微信聊天记录、录音、原项目框架协议等,以此证明款项支付、项目变更及合同目的落空。其次,她厘清了法律关系,明确案涉合同虽名为股权转让,实为村集体物业权益转让,属于合法有效的无名合同。然后,她主张法定解除,以合同订立后客观情况重大变化、合同目的无法实现为核心,依据《民法典》相关规定,请求解除合同并返还财产。最后,她精准计算诉求,扣除B已支付的5,000元分红,明确应返还款项本金;按法定标准主张资金占用利息,剔除无合同依据的律师费诉求。案件结果与价值最终的判决结果是,案涉《股权转让合同》于2024年8月16日解除;B向A返还转让款745,000元,并按LPR支付资金占用利息;案件受理费由B承担主要部分,A部分诉求被驳回。此案件具有重要的价值,明确了村集体权益转让类无名合同的裁判规则,因项目重大变更导致预期利益完全不符的,可依法解除合同;同时,也为同类村企合作权益转让纠纷,提供了证据组织、法律定性、损失计算的办案参考。李敏律师凭借其专业的知识和丰富的经验,为当事人争取到了应有的权益,展现了一名优秀律师的风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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