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秀丽律师,山西长治人,毕业于山西大学法律专业。执业16年,办理近千起案件,擅长婚姻、遗产纠纷等。曾成功代理多起大案要案,如张某拐卖儿童案二审改判缓刑等,展现了深厚的专业功底和丰富的办案经验。资深律师的成长之路王秀丽律师,山西长治人,1980年5月26日出生。她毕业于山西大学法律专业本科,自2006年起踏上律师专职工作之路,至今已有16年执业年限,执业证号为11404201111692126,现任职于山西刘弘律师事务所,服务地区为长治,联系地址位于山西长治潞州区紫金东街266号。她的履历颇为丰富,2004年5月被评为山西省优秀青年志愿者,还经山西省团委、校团组织部推荐到山西省忻州市人民检察民行科工作,2009年8月与其他律师共同创办了山西盛一律师事务所,2025年合伙山西刘弘律师事务所。多年来,王秀丽律师担任山西省女律师协会理事,长治市新联会理事、山西省优秀青年女律师、长治优秀律师,同时还担任长治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和山西省刑事委员会委员,主办各类疑难复杂刑事案件。丰富的办案经历王秀丽律师自执业以来,办理了多起大案要案,各类诉讼及非诉案件近千余起。其中包括2006年长治市高新区捉马美容美发厅老板被杀案,武乡王某某(化名)故意杀人案,潞城市合室乡村委土地承包经营权案,郊区建筑公司工程款纠纷,百余起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及婚姻家庭纠纷等案件。她还成功办理了2015年6月26日平顺杏城爆炸案,壶关鲍某某(化名)、李某某(化名)等多人犯罪团伙案,多起村干部贪污、受贿案,某某党委书记交通肇事案,某某银行职员挪用公款案,某某公司票据(承兑汇票)公示催告申报案,潞矿招工诈骗案以及三年打黑除恶和重大毒品犯罪案件,这些案件均取得了明显的代理和辩护效果。经典案例之拐卖儿童案在《婚外情引发的刑事风波》一案中,张某和朱某是一对夫妇,婚后育有一女。张某在生育女儿后结识了郝某,2017年左右两人成为情人关系并育有一女。2021年张某又怀了郝某的孩子,因是女婴,按照与申某的约定将女婴送养。之后郝某和张某产生矛盾,郝某前妻举报张某拐卖儿童罪,郝某还伙同前妻民事起诉张某,诉求返还经济支出,判决结果不满意后郝某殴打张某,检察院以故意伤害罪公诉了郝某。一审法院判决张某构成拐卖儿童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王秀丽律师接受委托后,为张某进行二审辩护。她依据《刑法》第240条及相关法律规定,指出张某没有出卖亲生女儿的目的,属于民间送养行为。经过不断努力和寻找类似案例及法律规定,最终长治市中级人民法院听取辩护律师意见,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在法定刑以下量刑,撤销一审判决,二审改判张某缓刑。此案例不仅体现了王秀丽律师深厚的法律专业知识,也展现了她为当事人争取合法权益的执着精神。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本案是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原告是一位1958年出生的平顺女性,被告一为1989年出生居住于该县东x乡的男性驾驶员,被告二为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长治中心支公司。案件由山西省平顺县人民法院受理。王秀丽律师作为第一被告的代理人,采取标准化民事诉讼代理流程。原告方律师围绕事故责任认定、损害后果举证、赔偿项目计算等核心争议点展开调查取证;保险公司方采取“员工+律师”的双代理人模式;各方代理律师在庭审阶段围绕责任划分比例、保险赔付范围、具体赔偿金额等关键问题展开辩论,通过举证质证、法律适用分析等方式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最终,该案件经平顺县人民法院依法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开庭审理后终结。王秀丽律师凭借丰富的办案经验、精湛的业务技能和对法律的执着追求,在法律领域取得了显著的成绩,为众多当事人提供了专业、有效的法律服务,赢得了广泛的认可和赞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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