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2. 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结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等条款。3. 出卖人应当履行向买受人交付标的物或者交付提取标的物的单证,并转移标的物所有权的义务。买受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数额和支付方式支付价款。4. 当事人可以在买卖合同中约定买受人未履行支付价款或者其他义务的,标的物的所有权属于出卖人,即所有权保留条款。5. 因标的物质量不符合质量要求,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买受人可以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者解除合同。买受人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者解除合同的,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出卖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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