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遗嘱见证人需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不能是继承人、受遗赠人以及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条规定,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其他不具有见证能力的人;(二)继承人、受遗赠人;(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核心分析:首先,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是基础,这样才能准确理解遗嘱内容并见证。其次,继承人、受遗赠人本身就与遗嘱有直接利益关系,可能影响遗嘱的真实性和公正性。再者,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也可能因利益驱使影响见证的客观性。实务建议:在选择遗嘱见证人时,要确保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如通过了解其年龄、精神状态等。避免选择亲属、受遗赠人或与他们有经济往来等利害关系的人。可以选择一些与遗嘱当事人关系较为疏远、公正中立的人作为见证人。同时,在遗嘱订立过程中,明确见证人的见证行为,并留存相关记录,如让见证人签字确认见证过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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