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继承所得财产不一定属于夫妻共有。法律依据: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核心分析:一般情况下,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继承所得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如果遗嘱或赠与合同明确只归一方,那么就属于该方个人财产。关键在于是否有明确的意思表示确定财产只归一方。实务建议:若涉及继承财产,查看遗嘱或赠与合同是否有明确指向。收集相关遗嘱、赠与合同等书面证据。若对财产归属有争议,可先协商,协商不成可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根据具体证据判定财产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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