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温州乐清,有这样一位专业的法律人士——黄达民律师。他毕业于河北工业大学法学专业,有着深厚的法学理论素养。在成为律师前,他在公安、法院系统工作四年,熟悉司法实务运行逻辑。如今,他是浙江联英(乐清)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案件以及刑事案件。下面我们来看黄达民律师办理的一起婚外情赠与无效案。案件背后的纠葛原告与第三人于2019年8月结婚并育有一子。然而,婚后原告发现第三人自2019年起与被告保持不正当男女关系,且多次通过微信、支付宝向被告转账共计8万余元。原告认为,婚姻存续期间财产属夫妻共同所有,第三人的赠与行为基于婚外情,违背公序良俗,损害了自己的财产权益,于是委托黄达民律师提起诉讼。诉讼面临的重重困难此赠与合同纠纷面临诸多挑战。首先是法律关系定性问题,被告坚称款项是KTV服务小费、代付购物款、赌资等,并非赠与性质。其次,证据固定难度大,需调取完整的微信、支付宝转账记录来证明款项性质和金额。再者,公序良俗的适用需要充分论证,即证明婚外情赠与行为违反社会公德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最后,要明确夫妻对共同财产是共同共有而非按份共有。律师的巧妙策略黄达民律师接手案件后,采取了一系列精准的策略。他向法院申请调取第三人微信、支付宝完整转账交易明细,梳理出2019年12月至2023年10月期间的转账记录,共计83,070.83元,还锁定了类似“520”这种表达爱意的特殊转账,直接证明了赠与性质。面对被告的抗辩,他逐一驳斥。对于“服务小费”抗辩,指出被告上班时间与大部分转账时间不符;对于“代付购物”抗辩,因被告未提供退货退款证据而反驳;对于“赌资”抗辩,由于被告未提供任何证据而不成立。同时,他援引《民法典》相关规定,强调第三人的行为违反“夫妻应当互相忠实”,论证该赠与行为违背公序良俗所以无效。还阐明夫妻对共同财产是共同共有,第三人擅自处分行为全部无效,被告应全额返还。公正的裁判结果最终,贵州省某市人民法院采纳了黄达民律师的所有代理意见。判决确认第三人赠与被告82,974.93元的行为无效,被告需在判决生效后二十日内返还该款项,并支付自2023年1月25日起按年利率3.65%计算的资金占用利息,案件受理费937元由被告负担。这一案件具有多方面的典型意义。准确适用了公序良俗原则,为类似案件“违背公序良俗”的认定提供参考;阐明了夫妻共同财产的共有性质,明确擅自处分行为全部无效;合理分配了举证责任,让被告承担举证不能的后果;确认了利息损失的赔偿依据;还体现了黄达民律师的跨地域办案能力。黄达民律师凭借专业能力,为当事人维护了合法权益,也为类似案件处理提供了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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