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雷律师是山东盈康律师事务所副主任、高级合伙人。拥有8年执业经验,专注刑事辩护、民商合同、建设工程等领域。他秉持法律与技术结合理念,成功办理众多案件,为当事人争取最大权益。联系地址为山东省青岛市城阳区正阳中路192号国贸大厦911室。专业背景深厚的法律专家王雷律师,本科毕业于中央广播电视大学,拥有高级工程师职称和心理咨询师资格。他现为山东盈康律师事务所副主任、高级合伙人、专职律师,同时也是刑事辩护团队负责人。自2021年以来,他连续被聘为青岛市城阳区行政执法监督员。王雷律师执业已有8年,执业证号为13702201910093083,服务地区以山东青岛(核心)城阳为主。专注多领域法律事务王雷律师专注于刑事辩护、民商合同、建设工程、公司企业法律顾问等法律领域。在刑事辩护方面,他成功办理了黄某某(化名)、金某某(化名)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案,刘某某(化名)盗窃案,梁某某(化名)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等大量刑事案件,多起案件取得了无罪、不起诉、缓刑等结果。在建设工程领域,处理了潍坊某建筑公司与山东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青岛某建筑有限公司与青岛某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等众多案件。民商合同方面,也办理了青岛某机械有限公司与南京某生物质材料有限公司定制合同纠纷案等大量案件,为当事人争取了最大的合法权益。典型案件彰显专业能力在公司业务员梁某某(化名)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案中。2017年7月,梁某某大专毕业,同年10月进入某财富金融服务公司工作。2018年11月29日,公安机关对梁某某等20余人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一案立案侦查。2019年12月2日,在王雷律师法律辅导后,梁某某投案自首并取保候审。2020年12月17日,案件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王雷律师阅卷后认为指控梁某某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起草《不起诉决定申请书》,提出梁某某无主观故意、若犯罪成立应追究单位责任、未查清涉案数额等理由。王雷律师与办案检察官沟通后,检委会讨论决定以犯罪情节轻微为由对梁某某不起诉。2021年9月6日,检察院做出《不起诉决定书》。在邱某某(化名)涉嫌诈骗案中,2019年6月17日,邱某某入职深圳某科技公司,7月12日与同事被公安机关以涉嫌诈骗罪刑事拘留,涉案金额1000余万元。7月27日,邱某某父亲委托王雷律师为其辩护。王雷律师会见邱某某后了解到,她一直以为公司业务合法,入职仅25天,实际工作12天且未谈成业务。王雷律师认为邱某某不构成诈骗罪,起草《关于依法邱某某不构成诈骗罪的法律意见》与办案民警沟通,得知案件已报检察院申请批捕后,又紧急撰写《不予批准逮捕申请书》提交检察院。2019年8月12日,检察院做出《不予批准逮捕决定书》,同日公安机关为邱某某办理取保候审。2020年9月1日,公安机关作出撤案决定书。如果您在刑事、民商合同、建设工程等法律领域遇到问题,可前往山东省青岛市城阳区正阳中路192号国贸大厦911室,寻求王雷律师的专业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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