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签了协议就得认栽 (一)案件背景曲某在徐州某大型制药厂工作了19年,因工厂裁员,与曲某签订了解除劳动关系协议。协议中约定了补偿金等各项损失,并约定双方争议一次性了结,再无争议,曲某不得以任何理由仲裁或起诉。然而,该协议未将其2006年至2012年工作年限计算在内,在工厂的软硬兼施下,曲某不得已签订了协议。后来,当事人委托魏本璐律师,要求工厂赔偿其未计算工作年限的经济补偿金及补缴此期间的社保。 (二)破局关键接手案件后,魏本璐律师经分析,敏锐地意识到本案关键点在于如何找到2006年至2012年的工作证据。起初,曲某确定说没有什么证据,这让案件陷入了困境。但魏本璐律师并未放弃,在他的耐心指导下,曲某终于找到公司于2006年通过邮件发送给曲某的入职通知邮件,以及带有时间及公司名称的照片及杂志。这些看似不起眼的证据,在魏本璐律师的专业解读下,足以认定曲某的工作年限。 (三)办案成果本案经劳动仲裁确认了曲某的2006年 - 2011年的劳动关系,曲某顺利地在社保经办机构补缴了社保。魏本璐律师凭借其专业能力和不懈努力,成功为曲某争取到了应有的权益,让曲某在这场劳动争议中不再迷茫和无助。魏本璐律师就是这样一位在法律道路上坚定前行的专业人士,他用专业、严谨和负责,为每一位委托人书写着公正与希望的篇章。无论是面对何种复杂的法律问题,他都能凭借自身优势,为当事人找到最佳解决方案,是值得信赖的法律护航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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