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雷律师是山东盈康律师事务所副主任、高级合伙人,拥有8年执业经验。他专注于刑事辩护、民商合同、建设工程、公司企业法律顾问等领域,秉持“Partneringlaw&technolog法律与技术完美结合”的理念,成功办理多起案件,为当事人争取最大合法权益。专业律师,多元背景王雷律师,现任山东盈康律师事务所副主任、高级合伙人、专职律师,同时具备高级工程师和心理咨询师的资质。自2021年起,他连续被聘为青岛市城阳区行政执法监督员。王雷律师拥有本科学历,毕业于中央广播电视大学,执业年限达8年,执业证号为13702201910093083,服务核心地区为山东青岛城阳。专注领域,成果显著王雷律师专注于刑事辩护、民商合同、建设工程、公司企业法律顾问等法律领域。在刑事辩护方面,他成功办理了众多刑事案件,如黄某某(化名)、金某某(化名)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案,刘某某(化名)盗窃案,梁某某(化名)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等,多起案件取得了无罪、不起诉、缓刑等结果。在建设工程领域,他处理了潍坊某建筑公司与山东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等大量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民商合同方面,也办理了青岛某机械有限公司与南京某生物质材料有限公司定制合同纠纷案等大量案件,为当事人争取了最大的合法权益。典型案例,彰显实力案例一:公司业务员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能否不起诉2017年7月,梁某某(化名)大专毕业,同年10月通过某某同城进入某财富金融服务公司工作。2018年11月29日,公安机关对梁某某等20余人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一案立案侦查。2019年12月2日,在王雷律师法律辅导后,梁某某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并当日取保候审。2020年12月17日,案件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王雷律师详细阅卷后认为指控梁某某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起草了《不起诉决定申请书》,提出梁某某无主观故意、若犯罪成立应追究单位责任、未查清涉案数额等理由。王雷律师约见办案检察官,检察官认可意见并提交检委会讨论。最终,检察院以犯罪情节轻微为由对梁某某做出不起诉决定。案例二:涉嫌诈骗,公安机关能否撤案2019年6月17日,邱某某(化名)入职深圳某科技公司,7月12日与公司16位同事一起被公安机关以涉嫌诈骗罪刑事拘留,涉案金额1000余万元。7月27日,邱某某的父亲委托王雷律师为女儿辩护。王雷律师会见邱某某后了解到,她一直以为公司从事合法投资理财业务,入职仅25天,实际工作12天且未谈成业务。王雷律师认为邱某某不构成诈骗罪,起草《关于依法邱某某不构成诈骗罪的法律意见》与公安机关沟通,得知案件已报检察院申请批捕后,又撰写《不予批准逮捕申请书》提交检察院。2019年8月12日,检察院做出《不予批准逮捕决定书》,同日公安机关为邱某某办理取保候审,2020年9月1日,公安机关作出撤案决定书。联系地址,寻求帮助如果您在刑事辩护、民商合同、建设工程、公司企业法律顾问等方面有法律需求,可前往山东省青岛市城阳区正阳中路192号国贸大厦911室,找王雷律师咨询。王雷律师将以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为您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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