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遗嘱不公证也具有法律效力。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规定,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规定,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第一千一百三十六条规定,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第一千一百三十七条规定,以录音录像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规定,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核心分析:遗嘱的形式多样,每种形式都有其特定的要求和生效条件,只要符合相应规定,遗嘱即有效,并非必须公证。遗嘱人需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内容合法且符合形式要件。不同形式遗嘱的见证人资格有严格规定,不符合要求的遗嘱可能无效。实务建议: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自书写并签名、注明日期。代书、打印、录音录像遗嘱要有符合条件的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下立口头遗嘱,要确保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危急情况消除后及时变更遗嘱形式。保存好遗嘱原件,如有纠纷,可作为证据证明遗嘱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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