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物业公司对小区物业负有多方面职责义务,涵盖安保、保洁、设施维护等。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九百三十九条规定,建设单位依法与物业服务人订立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对业主具有法律约束力。第九百四十条规定,建设单位依法与物业服务人订立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合同约定的服务期限届满前,业主委员会或者业主与新物业服务人订立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终止。第九百三十八条规定,物业服务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服务事项、服务质量、服务费用的标准和收取办法、维修资金的使用、服务用房的管理和使用、服务期限、服务交接等条款。物业服务人公开作出的有利于业主的服务承诺,为物业服务合同的组成部分。核心分析:服务事项明确了物业公司应承担的具体工作范围。服务质量要求物业公司达到一定标准。费用标准及收取办法规定了经济关系。维修资金使用等涉及小区公共资源管理。实务建议:业主可查看与物业公司签订的合同明确职责义务。若发现物业公司未履行,可收集照片、视频等证据向业主委员会反映,由业委会与物业公司沟通协商。也可向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投诉,由其监督物业公司整改。一般流程是先内部沟通,不成则向相关部门反映,必要时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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