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具体而言,需满足以下条件:一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建立劳动关系。二是双方未在法定期限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即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未订立。例如,劳动者入职后第二个月起仍未签订合同,那么从第二个月开始,用人单位就应支付双倍工资。双倍工资的计算是以劳动者应得工资为标准,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支付双倍工资的期限最长不超过十一个月,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仍未签订劳动合同的,视为双方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此时用人单位无需再支付双倍工资,但需立即补订书面合同。总之,用人单位未依法及时签订劳动合同,就可能面临支付双倍工资的法律责任,以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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