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领域,执行难一直是困扰施工企业的一大难题。上海市建纬(南京)律师事务所的张茂凯律师凭借其专业能力,成功为一家施工企业破解了这一困境,二审胜诉追加抽逃出资的发起人股东为被执行人,判令其在抽逃出资范围内对工程款债务承担补充清偿责任。案情波折,执行陷入僵局某施工企业承接了产业园地基与基础工程,工程完工后,发包人却长期拖欠工程款、质保金及利息。经法院生效判决确认债权后,发包人却无财产可供执行,执行工作陷入了僵局。此时,张茂凯律师接受施工企业委托,在执行程序中申请追加发包人原发起人股东为被执行人。然而,该股东抗辩称已实缴出资并转让股权,资金转出系公司独立经营行为,不构成抽逃出资,不应被追加。案件由此历经一审、发回重审、二审,争议焦点集中于股东是否构成抽逃出资、股权转让后是否仍需担责、能否在执行中直接追加。专业办案,直击核心要点1.精准锁定法律适用:张茂凯律师精准适用《公司法司法解释(三)》第十二条、第十四条、第二十条,明确验资后短时间大额转出资金、无真实交易支撑,构成抽逃出资;债权人提出合理怀疑的,股东承担举证责任。同时,适用《执行变更追加规定》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确立抽逃出资股东即便转让股权,仍应在抽逃范围内担责,可直接追加为被执行人。2.证据攻坚,击破抗辩理由:律师固定银行流水铁证,1.5亿元出资验资后数日内全部转出至关联方,且无合理经营用途。同时,否定“真实交易”,涉案合同内容重合、形式瑕疵、无履行凭证、无发票佐证,长期未主张权利违背商业常理,法院认定为虚构交易抽逃出资。此外,穿透股权抗辩,指出抽逃出资系法定义务,股权转让不能免除责任。3.庭审策略与程序把控:张茂凯律师全程代理执行异议、一审重审、二审,诉讼策略连贯统一。严格适用举证责任倒置,迫使股东举证不能而败诉。在二审无新证据情况下,稳定说服法院维持原判。案件价值与专业彰显1.破解建工执行难题:此案件为“赢了官司拿不到钱”的施工企业,打通了追加抽逃出资股东的执行路径,让施工企业的合法权益得到了切实保障。2.引领裁判规则:明确验资后短频大额转出资金=抽逃出资、股权转让不免除抽逃责任,成为同类案件参考标杆,为司法实践提供了重要指导。3.彰显专业能力:张茂凯律师深耕建设工程与执行领域,法律适用精准、证据逻辑严密、庭审对抗有力,以专业能力最大化维护了施工企业合法债权。张茂凯律师作为上海市建纬(南京)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建设工程部副主任、青工委主任,建纬全国债权清收及执行业务委员会副主任,江苏省法学会工程法学研究会理事,南京市律协建设工程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建纬建设商事调解员兼争议评审员,在建设工程领域展现出了卓越的专业素养和丰富的实践经验。此次胜诉案例,再次证明了他在该领域不可替代的专业价值。南京市秦淮区中山南路一号南京中心57楼建纬所,张茂凯律师将继续凭借其专业能力,为更多当事人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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