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律师介绍张晋律师毕业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律师本科,拥有法学学士学位,现任江苏歌风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他擅长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实务、交通事故赔偿纠纷、劳动工伤、企业法律顾问等多个领域,执业以来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 二、案件详情1. 基本信息审理法院为江苏省丰县人民法院,2025年6月23日立案,11月6日公开开庭审理,12月18日作出判决,适用普通程序。当事人方面,甲方为梁成斌(原告,交通事故受伤方),乙方一为潘雪(被告,肇事车辆驾驶人),乙方二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丰县支公司(被告,肇事车辆交强险及300万限额商业三者险承保方)。2. 案件起因2024年1月31日,乙方一驾驶苏C52P76号小型轿车与甲方驾驶的电动自行车发生交通事故,交警认定双方负同等责任,甲方受伤后就赔偿事宜与乙方协商未果,遂提起诉讼。 三、双方代理律师履职及核心主张1. 甲方代理律师甲方委托诉讼代理人包括亲属梁亚东及江苏歌风律师事务所张晋律师。律师全程参与庭审,围绕甲方诉求提出核心主张:要求乙方赔付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各项费用,商业三者险按70%比例赔付,总赔偿数额1192467.23元,且由乙方承担诉讼费;提交医疗费发票、护理费发票及护理协议、器具辅助费发票等关键证据,支撑各项赔偿金额的计算依据;针对乙方二对赔偿项目、比例、自身疾病参与度的抗辩,结合案件事实及法律规定进行反驳,维护甲方合法赔偿权益。2. 乙方二代理律师乙方二委托江苏鼎沛律师事务所张婷、陈振律师参与诉讼,律师代表保险公司提出核心抗辩意见:主张已垫付的18000元医疗费应从赔偿数额中扣减,商业三者险赔付比例不应超过50%;对赔偿分项提出异议,认为ICU治疗期间的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护理费不应支持,护理费及长期护理费应降低计算标准和赔偿系数、缩短计算年限;申请鉴定甲方自身高血压疾病对残疾的因果关系及参与度,主张按参与度计算残疾赔偿金,同时认为精神损害抚慰金应按责任比例负担、交通费过高应酌减,且保险公司不承担诉讼费和鉴定费。乙方一未委托律师,仅辩称自身车辆已投保,甲方损失应由乙方二赔付。 四、法院查明关键事实甲方受伤后住院治疗141天,产生医疗费383945.16元,为确定伤残及赔偿标准,申请司法鉴定并支出鉴定费5900元;南京东南司法鉴定中心出具鉴定意见,认定甲方构成二级+八级伤残,营养、护理期限至评残前一日共602天,评残后需长期护理且构成大部分护理依赖;乙方二已为甲方垫付医疗费18000元,肇事车辆在乙方二处投保的交强险和商业三者险均在保险期间内。 五、法院核心裁判结果1. 损失核定法院依法核定甲方合理损失共计1365568.55元,对部分诉求作出调整:支持器具辅助费1443.6元(驳回热敷包费用)、酌定精神损害抚慰金40000元、交通费5000元,长期护理费暂计5年按80%系数计算为146000元,其余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按甲方主张及证据全额支持。2. 赔偿责任划分交强险优先赔付:乙方二在交强险限额内赔付198000元(医疗费用18000元+死亡伤残180000元);商业三者险按比例赔付:超出交强险限额的1167568.55元,按65%比例由乙方二在商业三者险内赔付758919.55元;扣减垫付款后,乙方二尚需赔付甲方938919.55元,驳回甲方其余诉讼请求。3. 费用承担案件受理费6113元,由甲方负担1300元、乙方二负担4813元;鉴定费5900元由乙方二全额负担,法院认定诉讼费、鉴定费均为甲方确定损失的必要费用,乙方二作为败诉方应依法承担,驳回乙方二相关抗辩。 六、律师核心作用体现1. 甲方律师精准梳理赔偿项目并计算金额,明确诉讼请求;全面收集、提交医疗费、护理费等关键证据,为法院核定损失提供事实依据;针对保险公司的各项抗辩进行有效反驳,结合法律规定及鉴定意见维护甲方赔偿比例、赔偿标准等核心权益,多数赔偿项目获法院全额支持。2. 乙方二律师代表保险公司提出针对性抗辩意见,对不合理赔偿项目、过高计算标准提出异议,虽部分抗辩未获法院采纳(如ICU相关费用扣减、自身疾病参与度鉴定),但推动法院对交通费、精神损害抚慰金、长期护理费等作出合理调整,降低了保险公司的赔偿金额,履行了维护委托人合法权益的职责。3. 程序层面双方律师均全程参与庭审,围绕案件争议焦点进行举证、质证和辩论,为法院查明案件事实、准确适用法律作出专业支撑,保障了诉讼程序的顺利推进和裁判结果的专业性、合法性。通过这个案例,我们清晰地看到了律师在交通事故赔偿纠纷中的重要作用,他们凭借专业知识和丰富经验,为当事人争取合法权益,推动司法公正的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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