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审逆转改判,为客户减损近百万 案情简介本案是一起因股权转让款支付引发的纠纷。当事人甲与乙于2019年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书》,约定甲以100万元受让乙持有的某通讯技术有限公司10%股权。协议签订后,甲通过案外人向目标公司支付85万元,尚余15万未付。后因股权变更登记迟迟未能完成,双方产生矛盾。乙提起诉讼,要求甲支付100万元股权转让款。 一审败诉一审法院未认定甲通过案外人支付的85万元,判决甲向乙支付全额100万元股权转让款及利息。 二审逆转张律师二审接受委托后,深知本案关键在于证明85万元款项的性质。他制定了清晰的二审策略:1. 精准定位争议焦点,重构证据链条:仔细梳理上百页微信聊天记录,提炼出关键证据。在双方的一次催款往来聊天中,乙曾明确表示“剩余股金15万元转给我”。以此为突破口,向二审法院清晰呈现款项性质的逻辑链条。2. 引入商业惯例与合意解释:向法庭阐明在股权投资实践中,股权受让方将款项支付至目标公司账户,再由公司处理原股东债权债务或用于公司经营,是常见的商业操作模式。本案中,双方虽未书面约定代收事宜,但从后续聊天记录可看出,乙对款项进入公司账户是知情且同意的。3. 精准回应对方抗辩:针对乙主张的“款项用于公司经营而非股权转让款”,指出款项进入目标公司账户后是否用于经营,与款项本身是否为股权转让款并无必然联系。股权转让款同样可以经公司账户流转,用于解决公司运营需求或原股东债权债务,不能仅因资金用途而否定其初始性质。最终二审法院经审理,全面采纳了张律师的代理意见,确认我方通过案外人支付的85万元为已经实际支付 的股权转让款,最终判决撤销一审判决;改判甲仅需支付剩余股权转让款15万元(已付85万元获认定)。本案的核心突破在于从纷繁复杂的聊天记录中捕捉到关键表述,重构证据逻辑,将一审完全否定的85万元成功“追回”为客户的实际已付款。最终为客户减少经济损失85万元及相应利息,实现二审逆转改判,避免客户陷入“钱已付、股未得、债缠身”的困境。张律师始终秉持“专业、负责、高效”的理念,以“热心、耐心、细心”的态度对待每一宗案件,深受当事人信赖与认可,获赠多面锦旗。他用专业和责任,为当事人在法律纠纷中保驾护航,是值得信赖的民商事领域专业律师。
以上是律师的法律建议,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