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争议仲裁程序如下:申请与受理。当事人应在规定时效内向有管辖权的仲裁委员会提交书面仲裁申请,仲裁委员会在收到申请后,会在规定时间内决定是否受理。组庭。若受理,仲裁委员会会依法组成仲裁庭,仲裁庭成员包括首席仲裁员和仲裁员。开庭审理。仲裁庭会提前通知双方开庭时间、地点等。庭审中,先由申请人陈述仲裁请求、事实和理由,被申请人答辩,然后双方举证、质证,进行辩论等。仲裁庭会认真听取双方意见,调查核实相关证据。裁决。庭审结束后,仲裁庭会根据查明的事实、证据及相关法律规定作出裁决。裁决书会写明仲裁请求、争议事实、裁决理由、裁决结果等内容。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在规定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若当事人在规定期限内既不起诉又不履行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以上是律师的法律建议,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