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衅滋事致人轻微伤,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住宿费按照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住宿标准计算。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具体赔偿数额需根据实际发生的费用及相关证据来综合判定,在确定赔偿责任时,寻衅滋事方应承担主要赔偿责任。若双方对赔偿数额协商不成,受害人可通过民事诉讼等法律途径,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作出公正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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