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共同财产的分配遵循以下原则。首先是均等分割原则,一般情况下,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于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等,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应依法进行分割。在具体分割时,会考虑财产的来源、双方对财产取得所做的贡献等因素。例如,一方在婚姻中主要负责家务劳动,另一方专注于事业发展,那么在分割财产时会适当予以考虑。同时,若存在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行为,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总之,共同财产的分割需综合多方面因素,以确保公平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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