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宅基地房屋离婚时的分割需综合多方面因素考量。宅基地归村集体所有,村民仅享有使用权。对于宅基地上的房屋,若为夫妻共同财产,可按以下原则分割:协商一致原则:夫妻双方能就房屋分割达成一致意见,按协商结果处理。法院判决原则:若协商不成,法院会根据房屋的实际使用情况、建房出资情况等判定归属。比如,婚后共同出资建房,房屋一般会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若是一方婚前已取得宅基地并建房,婚后另一方未出资,房屋通常归婚前建房方,但婚后对房屋有修缮、扩建等贡献的,可适当补偿。保障居住权原则:若一方无其他住房,法院会考虑保障其居住权,可能判决房屋归其使用一定期限或给予相应居住补偿。总之,农村宅基地房屋离婚分割较为复杂,需结合具体情况,遵循相关法律原则,以公平合理地确定双方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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