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补偿金计算基数通常不应剔除病假工资。经济补偿的月工资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劳动者工作不满12个月的,按照实际工作的月数计算平均工资。病假工资属于劳动者正常出勤情况下能获得的工资性收入,是其应得工资的一部分。所以,计算经济补偿金时,一般应将病假工资包含在计算基数内,以全面、准确地反映劳动者的实际工资水平,保障劳动者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时能获得合理的经济补偿,维护其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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