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后选律师,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法律专业,是重庆诚捍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兼主任,同时也是中国法学会会员。他拥有16年的执业经验,服务地区为重庆,执业证号为1500120********60,律所联系地址位于重庆市九龙坡区杨家坪西郊路34号卓越中寰3幢5-15/16/17号。郑律师专注于工伤保险、劳动争议、人身侵权、交通事故等领域长达十五年,此外,在婚姻家事、遗产纠纷等方面也颇有建树。独特办案风格与专业能力郑后选律师办案风格以“三快三准”著称,即快取证、快建模、快执行;准找断保节点、准用条例第六十二条、准算定型化赔偿。他擅长把社保缴费时间轴做成“一张图”,能让法官一眼看出单位欠费区间;还习惯提前模拟基金拒付理由,反向设计诉讼请求,所办工伤案件胜诉率逾九成,因此被当事人称为“断保猎人”,法院也评价其材料“零翻阅成本”。典型案例展示工伤保险待遇纠纷案在某制造公司员工朱某(化名)工伤保险待遇纠纷案中,朱某(化名)作业时高空坠落致一级伤残,法院判公司一次性支付伤残津贴和生活护理费。朱某(化名)死亡后,公司起诉其继承人要求不再支付未到期部分并返还已付款项。郑律师在办案过程中,面对公司提交的原判决和付款凭证,继承人提交的医疗票据,法院归纳争议焦点后,郑律师援引相关法条,确认判决已生效,公司应一次性履行。最终法院驳回公司全部请求,本案厘清了“定型化赔偿”与“按实际生存月数结算”的界限,对同类工亡后续争议具有示范意义。工伤保险待遇纠纷一案A建材公司普工郑某(化名)受伤,因公司断保1个月,社保中心拒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郑某(化名)起诉公司。公司辩称已参保且事后补缴,费用应由基金承担。郑律师协助查明受伤时存在欠费,依据《条例》第六十二条认定公司担责,法院判令公司支付郑某(化名)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此案明确了用人单位“按时足额”缴费的重要性,具有典型警示意义。建筑工程分包合同纠纷A消防分包公司承接工程交付后,酒店投入使用,但总包以未竣工验收等理由拖欠余款。郑律师让分包方提交相关证据,法院现场核实酒店已营业,依据建工司法解释以“转移占有日”为竣工日,确认付款条件成就,判总包支付余款及违约金。本案破解了总包“拖验收、拖审计”套路,为分包快速回款提供示范。追索劳动报酬案唐某(化名)被公司拖欠工资,胜诉后公司“零财产”终本。郑律师发现公司5名股东认缴未缴,申请追加股东为被执行人。法院裁定追加股东在认缴未缴范围内对工资本息承担清偿责任。此案表明“认缴≠免缴”,为终本案件“复活”提供样板。民间借贷与劳动报酬执行案件郑律师曾代理堂姐妹之间900万的民间借贷案,通过搜集被告大量款项转账流水,成功获得执行。在一个经历四五年的劳动报酬案件中,郑律师申请追加公司股东为被执行人后,2025年12月被执行人按规定履行。郑后选律师凭借其专业的法律知识、独特的办案风格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在工伤赔偿、劳动纠纷、保险理赔、人身损害、侵权、交通事故、婚姻家事、遗产纠纷等多个领域为当事人提供了优质的法律服务,成功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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