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行政复议需满足一定要求。首先,申请人应是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其次,有明确的被申请人,即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再者,有具体的复议请求和事实根据,比如请求撤销、变更该行政行为等,并能阐述相关事实。另外,属于行政复议受案范围,像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措施等行为引发的争议通常可复议。同时,要在法定申请期限内提出,一般是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但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最后,需向有管辖权的行政复议机关提出申请,比如对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只有满足这些要求,行政复议申请才有可能被受理并进入相应程序。
以上是律师的法律建议,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