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险费的承担主体通常如下:对于职工个人,需承担部分社会保险费。一般来说,养老保险个人缴费比例为8%,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比例为2%左右(不同地区有差异),失业保险个人缴费比例相对较低,如0.5%等。用人单位是社会保险费的主要承担者之一。其需按照一定比例为职工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例如,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通常为16%左右,医疗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一般在6% 10%左右,失业保险单位缴费比例约为0.5% 1%,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根据行业风险不同缴费比例有所不同,总体在0.2% 2%左右。在一些特殊情况下,如个体工商户等灵活就业人员,其社会保险费由个人全部承担,但缴费基数和比例与职工有所不同。此外,对于一些没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自行选择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社会保险,费用全部由个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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