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从申请到结束所需时间并无固定标准时长。仲裁机构受理仲裁申请后,一般会在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将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被申请人需在十日内向仲裁委提交答辩书,仲裁委收到答辩书后会在五日内将副本送达申请人。仲裁庭通常会在开庭五日前通知双方当事人。整个仲裁审理过程中,若案情简单、事实清楚,可能自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但如果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所以,劳动仲裁从申请到结束短则四十五日左右,长则可能超过六十日。具体时长取决于案件复杂程度、仲裁程序推进情况以及是否存在需要延期等诸多因素。
以上是律师的法律建议,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