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夫妻离婚后一方拒绝另一方行使探视权,另一方有权采取相应措施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首先,可与对方进行沟通协商,明确告知其探视权是法律赋予的权利,拒绝探视不利于子女健康成长,争取通过协商解决问题,恢复正常探视。若协商不成,可向法院提起诉讼。提起诉讼时,需提交相关证据,如离婚协议中关于探视权的约定、能证明对方拒绝探视的证人证言、视听资料等,以证明自己享有探视权且对方存在拒绝行为。法院经审理后,若认定对方确实拒绝探视,会依法作出判决,要求对方协助行使探视权,包括确定合理的探视方式、时间等。若对方仍拒不执行判决,情节严重的,可能会面临罚款、拘留等处罚措施。通过法律途径保障探视权的行使,有助于子女与未直接抚养方保持良好关系,促进子女身心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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